温馨提示:
1. 请提前2-5个工作日提交申请(法定节假日将另行调整)。
2. 需上传机构代码证/营业执照照片(复印件须加盖公章)、法人身份证照片(正反面,复印件须加盖公章)、讲解人身份证照片(正反面,复印件须加盖公章)、派遣公函(加盖公章)、团员名单(加盖公章)以及讲解场馆讲解词/活动方案,所有资料均以PDF格式提交。
3. 若申请中含特展馆的,讲解词/活动方案中应包含“镇院之宝”“走近佛前”“精准与华美”“陈设清宫”“盛世华彩”等常设展览;若申请中为“一院六馆”的,讲解词/活动方案中应至少包含历史馆、特展馆以及艺术馆的常设展览(不包括暂时关闭的展馆展厅)。
4. 请按照申请时间段前往服务中心咨询台换领“南京博物院临时讲解证”,上午场换证时间为9:00-13:00,下午场换证时间为12:00-16:00,逾期将无法换领讲解证。